证监会:严惩五类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努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

作者:综合 来源:百科 浏览: 【】 发布时间:2024-03-29 04:07:30 评论数:

  “将继续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证监质量执法力度,促使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讲真话,惩类做真账,信息行古代惧内综合征及时讲话,披露牢牢守住‘四条底线’,违法不披露虚假信息,努力不从事内幕交易,提升不操纵股票价格,上市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,公司各类中介机构归位尽责,证监质量古代惧内综合征净化市场生态,惩类努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,信息行巩固好实体经济“基本盘”,披露为建设一个规范、违法透明、努力开放、有活力、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保驾护航。”6月5日,证监会再次对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要牢牢守住的“四条底线”进行了强调。

  证监会表示,不断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各项要求和部署,依法做好监管执法工作,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,不断压实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大股东、实际控制人责任,用足用好法律,显著提升违法失信成本,倒逼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结构,改善财务状况,不断提高经营质量。

  数据显示,2016年至2018年期间,共处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170件,罚款金额总计20,161万元,市场禁入人数总计80人次,追责对象涉及董监高、大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共计1202余人次,共有113名责任人员被处以顶格罚款处罚,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起,积极支持人民法院审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,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。

  与此同时,对于中介机构围绕上市公司开展证券业务未勤勉尽责的,证监会也坚持一案双查,违法上市公司与不良中介一起处罚,严格处罚,绝不姑息,倒逼中介机构诚实守信,勤勉尽责,发挥好资本市场“看门人”作用。三年期间,共对10家次证券公司、17家次会计师事务所、4家次律师事务所、6家次评估机构作出行政处罚,罚没金额高达2.75亿元,对9名从业人员实施市场禁入,有效压实了中介机构责任。

  证监会表示,目前,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类型来看,主要包括以下几种:

  一是财务欺诈行为。如欣泰电气为骗取发行核准,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实施财务欺诈,虚减应收账款3.81亿元,虚增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.41亿元;部分上市公司开展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,交易标的为谋取交易高对价实施欺诈,如九好集团虚增收入2.66亿元、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,保千里电子通过虚假的意向性协议虚增评估值,金英马隐瞒担保事项等;大智慧、雅百特、金亚科技、昆明机床等公司操纵定期报告财务报表,或在未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,或通过伪造合同、银行单据、材料产品收发记录、隐瞒费用支出等方式虚增利润,或通过跨期确认收入、虚计收入和虚增合同价格等方式虚增收入,或通过虚构工程项目和贸易的方式虚增收入等。